根據相關規定,在山西鋼結構工程施工中:
1.鋼結構表面應干凈,結構主要表面不應有疤痕、泥沙等污垢;
2.運輸、堆放和吊裝等造成的鋼構件變形及涂層脫落,應進行矯正和修補。
山西鋼結構工程施工中構件表面損傷和污染的原因:
1.鋼構件表面出現各種機械損傷和涂層損傷,如安裝時不進行修補,將對構件質量與使用造成影響;
2.鋼構件表面沾染的灰塵、泥沙、油污等不清理,安裝后會影響美觀,長期污垢有的還會侵蝕結構涂層;
3.鋼構件表面出現機械損傷和涂層損傷、表面存在灰塵、油污、泥沙等應在地面及時清理與修補,避免安裝后清理修補的麻煩與隱患。
山西鋼結構工程構件表面損傷污染的具體處理措施:
1.構建在運輸與裝卸工程中應采取相應的防機械損傷和涂層損傷措施,減少不需要的修補工作;
2.鋼構件堆放場地應盡可能地保持整潔,安裝前應及時清理泥沙、油污等臟污;
3.對構件表面出現的機械損傷和涂層損傷,應在安裝前按工藝要求及時進行修補,檢查合格后方可安裝。